
为加快推动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规范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及无人小车的管理,9月18日,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就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系列管理政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为 : 即日起 - 10月18日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无人小车全域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要点提示
● 无人小车定义:
明确无人小车是指无驾驶座、无驾驶舱、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低速电动轮式车辆,主要包括:
无人配送车
无人零售车
无人清扫车
无人安防车
● 申请主体:
需要满足在国内或国外累计道路测试里程不低于30000公里,且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申请车辆:
满载车辆质量不大于2000千克
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45公里/时
车辆具备人工接管装置和具备远程控制能力
车辆应接入数据监管平台
● 申请流程:
包括向区联席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取得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日后获得临时行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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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安无人系统研究院(USYS)持续专注于开展无人系统应用的融合和商业化落地工作,对深圳市各区无人小车政策持续关注,并积极联合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针对本此意见征集活动,我们将继续向各企业和专家开展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工作,并将编制综合报告向相关部门递交。请各企业积极支持,为无人小车在深圳有关区域的落地和运营建言献策。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完成意见稿,并通过如下微信提交。)

联系电话:19168537909




